园林专业毕业生可从事城市绿化管理、花卉苗木生产经营、园林景观设计、绿化工程预算、园林工程规划与施工、园林工具器材经营、花艺经营、园林企业、物业管理、休闲观光农业等工作。
本专业培养具备生态学、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等方面的应用型人才。能在城市建设、园林、林业、花卉等部门和企业,从事规划、设计、施工、养护及管理等工作。
1.掌握风景园林学、建筑学、城市规划学、生物学、林学、设计艺术学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风景名胜区规划、森林公园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各类园林绿地规划设计、园林建筑设计、园林工程设计、园林植物造景设计方法,掌握园林植物栽培、繁育及养护管理的技术。
3.具有一定的绘画技能及风景园林表现技法,能应用艺术理论及设计理论对植物材料、自然景观进行艺术设计的基本能力和园林植物栽培繁育的初步能力。
4.熟悉我国国土绿化、风景名胜区及森林公园建设、环境保护、森林资源及国土资源管理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有较强的调查研究与决策、组织与管理、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具有独立获取知识、信息处理和创新的基本能力。
凡取得本专业(专升本)考试计划规定的不少于13门课程合格成绩,毕业论文答辩成绩合格,累计总学分达到86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省考委颁发由我校副署印章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园林专业本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的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由我校授予农学学士学位。
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在校生均可直接报考本专业。申毕业证书时,按有关文件规定验证相应学历证书。
1、《园林规划设计》实习和《园林植物配置与造景》实习均要求撰写2000~3000字的实习报告一篇。